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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7号)、《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税总发〔2016〕8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和田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随机抽查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0903-2562577(和田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0903-2562051(和田地区地税局稽查局)
附件:和田地区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稽查局2017年10月税务稽查联合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和田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和田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2017年12月4日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