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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和田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0903-2562577
附件:和田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2017年6月至11月随机抽查结果
和田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