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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国税局、地区国税局、地方党委关于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如遇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