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规范编制、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规定,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田市国家税务局根据《条例》)的规定,拟订了2016年度和田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田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60号,邮编848000,电话:0903-2515502,传真:0903-2515502)。
一、情况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和机制建设情况
1.成立了由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德海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员由各科(室)、所负责人组成。市国税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为2人。
3.和田市国税局严格遵照和田地区国税局、和田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就完善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成立机构,明确了工作责任,确定了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宜。
(二)积极落实,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
1.2016年6月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由和田地区国税局举办的办公室工作相关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2.积极做好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和信息梳理工作。根据地区国税局、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人员编制了本局的指南和目录,对2016年以来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适时对部分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税收的法律进行收集整理,及时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了上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精神,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好的了解和监督我单位的工作情况,我们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并通过自治区国税系统纳税服务网站公开,同时将所公开的信息均按要求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截至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02条,通过“新疆亚欧网”、“玉都零距离”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中通过各类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数6条。发放“营改增”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一)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为了方便纳税人了解更多相关政策,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102件,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公告>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等通过公文下发的涉及税收工作的公告。
(二)各类工作动态
公开内容涉及组织收入、税收征管、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和田市国税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和田市国税局至今没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和田市国税局未设置政府信息查询收费项目。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和田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为此,2017年计划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定人、定岗、定责,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确保公布的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全面,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事务管理中,重视信息公开的时限。进一步明确专人定时维护信息公开栏目,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严格按照地区国税局、市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国税门户网站各类资料的采集、录入及上线后的内容更新维护、管理等工作,使门户网站成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突出工作中心、展示和田市国税局形象的平台。由于县局网站统一被关闭,今后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以信息公开栏以及微信公众号的形式满足社会对我局信息公开的需求。
(四)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对本局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归类,对发布内容项不全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受理流程,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操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答复工作。
(六)坚决遵循“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和安全、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要求,该公开的信息要全面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以及涉密信息坚决不能公开,难以界定的信息及时请示保密部门,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