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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和田县国家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文件要求,在地区国税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全面推进税务系统深入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田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和田市屯垦西路43号,邮编84800,电话:0903-251950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落实区局、地区局有关制度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努力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国税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协调有关事项。分管领导及各业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负责,各科室明确一名人员作为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公开信息,提供给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公开,形成了部门齐抓共管、上下交流顺畅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配套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明确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要求。
(三)加强考核监督。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在此基础上,加强日常网络巡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问题通报进行反馈和指导,在外部监督上,设立举报箱和意见箱,及时妥善处理纳税人的举报。
(四)强化培训交流。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对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参训人员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并在交流中解决了实际操作碰到的问题,为相关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在办税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栏、法规文件阅读栏,免费发放办税指南、明白纸、宣传单等纳税资料,公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全部为总局、区局最新的涉税文件、公告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6年,和田县国税局未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要求,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内容。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自查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信息;系统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税收调查、取证或检查等税收执法活动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严格把关,做到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