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2016年,在地区国税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于田县国家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各项规定,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健全组织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工作保障,全面推进税务系统深入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于田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于田县喀日曼路1号,邮编848400,电话:0903-6811035)。
一、健全组织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于田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张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振路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工作推进、统筹协调。在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配备兼职人员1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受理、答复工作。
二、加强工作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于田县国家税务局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辟出场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场所。配齐了必需的办公设施。在办税服务厅增加政务公开栏,定期公示最新的涉水公告等相关涉税信息和放置各类宣传资料;通过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最新税收政策等;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安装外网电脑和打印设备,供纳税人随时查询、办理涉税事项。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全部为总局、区局最新的涉税文件、公告等。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和特点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据于田县国家税务局制定下发的《于田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领导介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涉税公开、行政许可、法规政策、税收宣传、税收收入统计,以及其他工作等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和内容
1.广泛应用电子网络手段
一是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用。于田县国家税务局依托于田县国家税务局网站,及时发布涉及纳税人权益和公民切身利益、需要纳税人和公民广泛知晓有关政策文件。
二是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定期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的涉税文件、发送申报提醒等温馨服务。
三是通过“于田零距离”等微信公众账号,及时向社会大众发布最新税收政策文件。
2.充分发挥基层办税服务大厅作用
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大厅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示意图等,设置资料索取点,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定额征收税额、减税免税、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政收费标准、欠税等内容,公开税务征收、行政处罚等执法程序,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等。
3.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2016年4月,紧紧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这一主题,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营改增试点”为重点,深入开展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把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比如:开展一对一税法宣传服务、召开税企座谈会、举办税法知识辅导班、通过“访惠聚”工作组将税法知识宣传到农户;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月的要求,举办税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广泛进行税收宣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数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6年,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6年,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办结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税务系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被提起行政诉讼的0件。
(四)行政申诉情况
2016年,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申诉0件,办结0件。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减免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于田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存在发展不够平衡、机制不够健全、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强化监督机制。制定办法,创新形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三是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梳理和归类,对发布内容不全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四是加大对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我局将加大对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他们按时的公开政府信息。
五是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完善信息公开技术平台的建设,建立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强化网站建设,完善行政办公软件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