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今年以来,在地区国税局及洛浦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洛浦县国税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洛浦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洛浦县和田路149号,邮编848200,电话:0903-6623595)。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何家旬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工作推进、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专职人员1名,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受理、答复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通过纳税服务QQ群、官方微信群、洛浦县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和特点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涉税公开、行政许可、法规政策、税收收入统计等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和内容
1.广泛应用电子网络手段
洛浦县国税局依托纳税服务QQ群、官方微信群、洛浦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涉及纳税人权益和公民切身利益、需要纳税人和公民广泛知晓的有关政策文件。
2.充分发挥基层办税服务大厅作用
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大厅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示意图等,设置资料索取点,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定额征收税额、减税免税、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政收费标准、欠税等内容,公开税务征收、行政处罚等执法程序,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等。
3.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把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借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了一对一税法宣传服务、税企座谈会、税法知识辅导班、税收宣传进扶贫点、税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广泛进行税法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与不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0件。
四、系统咨询情况统计表
今年以来,提供服务类信息数共计6类,现场接待人数1586人次,咨询电话接听712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数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今年以来,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今年以来,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办结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以来,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行政申诉情况
今年以来,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申诉0件,办结0件。对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无减免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洛浦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不小差距,存在发展不够平衡、机制不够健全、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工作机制建设力度。修改完善有关办法,创新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信息的知情权,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推进应公开信息全面公开。
三是加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其工作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及时的展开。
四是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加大在LED显示屏、纳税服务QQ群、官方微信群、洛浦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