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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9日 10:59:3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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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2017年,皮山县国家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要求,根据《条例》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区局、地区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日常监督和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8年工作计划共五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皮山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皮山县新城区,邮编845150,电话:0903-6425601)。

  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情况

  根据《条例》精神,为了让纳税人更好的了解和监督我单位的工作情况,我们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并通过自治区国税系统纳税服务网站公开,同时将所公开的信息均按要求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中,通过公示栏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5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规定,从机构职能、计划总结、纳税辅导、办税指南等方面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我局LED电子显示屏累计更新89条,纳税咨询278次,限期改正公告及欠税公告按需求及时更新;各类培训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册。

  (二)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为了方便纳税人了解更多相关政策,办税服务厅通过LED屏幕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15件,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资源费改税后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办税事项全区通办的公告》等通过公文下发的涉及税收工作的公告。

  (三)各类工作动态

  由于本局外网网站由地区局统一关闭,本局未在外网主页公示各类工作动态。

  (四)各类纳税服务指南

  通过皮山国税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纳税服务指南189条。

  (五)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不予公开事项0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设置

  我局及时制发了《皮山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皮国税发〔2017〕68号)文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作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日常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规划与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设立专人负责。选择业务能力强、保密意识高的干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对外发布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更新及时无误。

  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列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及监督方式,并在联合办税大厅及时公布,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纳税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严格保密审查。根据地区局要求,以《对外发布信息审批单》为载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列入保密审查范围的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三)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积极拓展政务公开途径,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联合办税大厅LED电子显示屏及展板等渠道,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持续深化国地税合作,立足营改增、征管体制改革、“放管服”等重点工作,开展常规税收宣传和税收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将最新税收政策等便民办税措施告知纳税人。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税收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和良好社会效应。

  二是设置对外信箱,增加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纳税人的信息沟通渠道,方便纳税人对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监督。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0件、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办结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的0件、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申诉0件、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付了各类费用,包括LED显示屏购置费、宣传栏和宣传资料制作费、资料翻译费、网络和电话费等,共计24779元;其它硬件设施,电脑和打印机调配后都可正常运转,未发生其它额外费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

  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在2018年的工作中,将从以下五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定人、定岗、定责,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确保公布的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全面,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完善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税收政策等政府信息。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事务管理中,重视信息公开的时限。进一步明确专人定时维护信息公开栏目,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是切实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本局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归类,对发布内容项不全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受理流程,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操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答复工作。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地区国税局、皮山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栏以及微信公众号的政务公开工作,满足社会对我局信息公开的需求。

  五是强化保密责任。坚决遵循“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和安全、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要求,该公开的信息要全面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以及涉密信息坚决不能公开,难以界定的信息及时请示保密部门,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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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和田地区国税局  【关闭窗口】【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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